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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关于打架责任的问题

关于打架责任的问题 晚上我骑电动车走在庄里的路上(有路灯,但是太暗且我近视看不太清楚),由于前方有个摩托车大灯一直开着,而且车头老是晃动,在挺远的地方因为我就看不太清楚前面的人或物,所以我把车灯关了,但是他的车灯在我靠车挺近的时候一下晃了一下我的眼睛,没有看清楚前面的人,车把碰到别人的手车倒了。  由于很生气,起来就骂了一句,让开摩托车的那个人听到了就吵起来,后来他先动手打了我一耳光,再后来双方都动手了且他是一家三口打我一个人,在打斗中我把对方的眼镜打破了,镜片把他的眼皮割破了1CM的口子,他的眼睛也叫我打肿了,医生说眼角有些於血且卢内压有些高,后来还发烧(是不是因为眼睛而发烧的不得而知)医生也说没什么大碍。  我也被他打得多处皮肤破了,且身上有於血。

 

我带他看了医生,而且他提的就医要求我都带他去看,现在他又来跟我要误工费,  我就是想请问下这个事情的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还有赔偿问题应该怎么弄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i7107(江苏-连云港)
提问时间:2010-08-14 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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