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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收养关系后,女儿还需承担什么责任?

接触收养关系后,女儿还需承担什么责任? 我朋友的养母非常恶劣,曾经对她不闻不问,而且不管死活,在我朋友的养父死后还卷了所有钱跑了,现在我朋友结婚了,却来频频向我朋友的丈夫勒索钱财。我朋友想解除收养关系,那个母亲60多岁了,有两个儿子,无工作,有房产出租,请问我朋友还需承担赡养义务吗?如需承担赡养义务那应承担多少?是与两个儿子平摊还是自己承担全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vz9577(广西-柳州)
提问时间:2010-10-14 17:0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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