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该承担什么责任
该承担什么责任 汤某在农村架车时不小心碰倒一辆摩托车 摩托车主与他发生争执并且三人一起殴打他,脸部有明显伤痕,他开车回去后叫了几个朋友(大约4——5人,其中一位下面称韩某)去找那三人,找到其中一人,当时那人正在和他的一个亲戚(下面称张某)在谈话,他们就上前要求那人带他们去找其余两人。张某问:“什么事情”,他们几人说:“没你的事站在一边去”,当时并未发生争执,张某跑到屋内拿了一把菜刀像韩某头部砍去,韩某用胳膊挡住了菜刀,张某继续拿着菜刀像其他人砍去,几人见此情景便从路边捡起砖头一起砸向张某,张某头部被砸烂后跑进村庄,他们几人追进村庄找到张某得知姓名后便带韩某去了医院,汤某经检查轻微脑震荡,韩某胳膊逢了十几针,事后张某家人报案声称汤某等人团伙殴打张某致重伤害,汤某等人被抓。韩某还牵扯别的案件但与汤某等人无关,请问汤某等人被判团伙重伤害罪合法吗 或是这起案件该付怎样的法律责任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bslov……(青海-黄南)
提问时间:2010-10-14 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