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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
民事纠纷
民事纠纷 我们家是开石材厂的,在我们厂门口有一块长宽高大概二十公分左右的大理市,那块石头从我家开厂就一直在那里,最少也有五年的时间,前天一个5岁左右的小男孩跑过去动那块石头,导致一只手的小拇指断了,另外无名指也受伤了,男孩家属叫来警察,警察来了表示无法处理,男孩家属表示要请记者过来讨个公道,还要将我家告上法庭,请问,这样的情况我家该怎么处理?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GLa8561(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0-10-14 15:46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110网律师
2010-10-14 15:48
如果石头不是你家的,且你家没有管理义务,也没有在那石头上与你家有任何联系。则你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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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网律师
2010-10-14 16:16
请不要重复提问,如仍有疑问,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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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网律师
2010-10-14 22:21
考虑诉讼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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