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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
民事纠纷 事情是这样的今年三月份由于小孩在校与同学打了架,但对方家长又跑到学校打了我小孩,于是一气之下我又跟对方家长打了一架。本来我都把这事忘了,可那个人现在跑到派出所去要我赔偿说当时我把他打成了脑震荡。现在这件事给我的感觉他就是敲诈,因为他住院检查都没有通知过我,直到现在我才知道也就是半年后了,而且当时我们之间的冲突根本就不可能对他超成什么严重的伤害。我想问的是他的赔偿要求在法律上站得住脚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rs(广东)
提问时间:2010-10-13 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