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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以下情形是否违约行为?

以下情形是否违约行为? 合同规定了当场交付押金,但是至今签订两天了,对方也没有交押金,也不愿意交,是否违约?
合同规定了互相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但是至今对方也没有提供,也不愿意提供,是否违约?
可否据此两点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并中止这个并未执行的合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enb5……(广西-桂林)
提问时间:2014-03-10 20:5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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