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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特殊原因的自动离职,可有工资拿

特殊原因的自动离职,可有工资拿 本人去年5月出来实习,因为学的是旅游和酒店管理所以就找到我们家那边的一家酒店做事。当时他也没和我签任何合同,只是发了本员工手册。今年1月20日左右我和我们经理提出口头辞职,但没有提交辞职报告,是等到2月15号左右才提的辞职报告,但因为我父亲在别的地方给我找了个工作必须三月一日就去上班。我和酒店经理和人事多次商量他们都不肯,于是我在上完我2月份的班之后直接三月份就没去上班了。很早以前我就和经理他们说我三月一号肯定要走,在我上班的那些事情都都没告诉我,我如果三月一号走就不给我工资。等到我上完二月份所以班的时候,就要走他才说我现在走是没有工资的。我没肯,但后面还是没去上班。在后面因为当初上班的时候是交了制服押金钱,于是今天我去退押金,人事连押金都不给我退了,说我三天没去上班就是算自动离职所以押金也不给退,押金理应在离职的三天之内退的,问题是这件事没人告诉我,人事处说发的员工手册上有,我翻了翻那上面也只有写三天矿工算自动离职,我二月份的班全部上了的,三月一号开始在不去的。也算?还有之前我提交的辞职报告人事处告诉我应该拿给许多领导签字的,我之前把辞职报告给我们经理的时候他也没告诉我这件事,所以我根本不清楚。现在酒店那边直接制服钱和工资都不给我。我想知道我如果去劳工局拿的回来不?是他们有理还是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ove59……(江西)
提问时间:2014-03-09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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