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社保劳动维权

社保劳动维权 您好!我是从2010年10月1日进入新黎明第二少年宫工作,单位从2013年5月开始交的社保,我要求公司补交以前的社保公司不同意。后来我找了社保局才知道公司在2013年5月才办的营业执照,以前是黑户,没有营业执照不能补交,就这样公司给我记仇了,找个理由开除了我,说我请假没假条。我现在失业了!请问我能申请经济补偿么?应该如何申请?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xh776……(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4-03-08 21:06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