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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合同法

合同法 我和我同事从事服装工作。在面试成功之前老板并没说要签合同和交押金(我们是私人店)而且我们这份工作只上5个小时。工资是正常的一半我闷也是当作是兼职。面试成功后老板突然给我们一份合同要签。一签才知道我们要有一个月的试用期和半个月的押金要押。我们想算了签了都签了。上班着段日子我们和老板真的合不来告得我们很不开心。现在他又说让我们做多半个月,他说因为我们有半个月是押着的!他从不想我们的感受。我们按照正常的下班时间走的时候他就会埋怨。给我门脸色看。每天都要我们晚走 。我们这样的工资他竟然觉得有责任上多点班。我和我同事做得很不开心生活费也不够。请问我们现在辞职他会告上法庭吗 ?我们可以现在走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gp4870(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0-10-13 19:42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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