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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这适用劳动合同法吗

这适用劳动合同法吗 我是一寺庙的专职后勤工作人员,已工作5年了,无合同无保险,向劳动仲裁递交申请后以不属受理范围为由不予支持,该寺庙为正规的宗教活动场所,有市宗教局的合法证书,用工人数有后勤,保洁,财务,管理,保安等40多人,劳动同法第二条的;"社会团体适用本法"在这里不成立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笑笑虎(甘肃-兰州)
提问时间:2010-09-11 19:4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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