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07年的合同新劳动合同法适用吗
07年的合同新劳动合同法适用吗 各位律师,你们好,请问,我是2007年7月1日跟长沙某单位签了五年的合同,当时公司一次性发放安置费五千元,合同最后有附页说,未工作满五年的,除退回全部安置费外,还要按每少给单位工作一年赔偿二千元的违约金,我是2008年7月20日提出辞职的,公司受理日期是2008年8月20日,我是10月份收到辞职批准答复的,现在我去办理档案相关手续,单位让我出13000的违约金,请问,我应该出违约金吗?新劳动法对于我是07年签订的合同适用吗?谢谢!急盼答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jajsl(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08-11-18 1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