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女儿是否还有权力分遗产
女儿是否还有权力分遗产 一对老夫妇有四个子女,其中老大是女儿,老二儿子,老三老四女儿。女儿成年后分别外嫁,逢年过节回来探望老人。儿子成家后一直与老人一起居住,并为两老养老送终。
二儿子生有两个男孩,老人很喜欢,在世时经常表示房产留给两个孙子,但没有书面的遗嘱。后来老爷爷突然去世没有留下遗嘱,若干年后老奶奶也去世了,但是老奶奶去世前到公证处订立了遗嘱由儿子继承遗产,但其他女儿不知道。
两老去世后,儿子按照风俗继承了遗产——主要是房产,老房子没有证件,儿子以自己名字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当时几个女儿都没有意见。老奶奶去世14年后——此时老奶奶的遗嘱订立已经将近25年,女儿突然提出遗产分配不公,要求重新分割遗产。请问法律是否支持重新分割遗产?女儿还是否可以分割遗产。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akeda……(广西-北海)
提问时间:2014-03-07 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