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别人想用我的名义借钱给其他人
别人想用我的名义借钱给其他人 别人要借钱给其他人,他自己不能出面,说喊我以我的名义来借钱给其他人,就是签协议的时候喊我去签字,而且利息很高,超过3分,他说签协议的时候,利息是1分,其他的费用就以什么服务费,管理费的名义收取!你说我要是帮他签了协议,我要负什么法律责任,如果借钱的人还不起了,会牵涉到我吗?如果借钱的人举报说是高利贷,我是不是也要负法律责任?求解答!!真的很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不落皇旗(四川-资阳)
提问时间:2014-03-06 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