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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54岁时到小女家照顾小女全家后勤,并做力所能及工作赚钱养活自己

老人54岁时到小女家照顾小女全家后勤,并做力所能及工作赚钱养活自己 老人54岁时到小女家照顾小女全家后勤,并做力所能及工作赚钱养活自己。现在年事高中风偏瘫卧床不起,小女家庭解体,老人送至2儿子家住下,由3个儿与大女儿轮流照顾,但因3个儿说老人对他们帮忙照顾家庭生活时间少而将照顾内容大打折扣,其洗涮等事推给大女儿。这是违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4-03-05 15:52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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