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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关于解除婚姻关系一案

关于解除婚姻关系一案 你敢,本人哥哥是聋哑人,今年二十九,依爸爸强烈坚持给哥哥寻一对象,圆了传宗接代的意愿,妈妈到处奔波给哥哥寻找对象,后寻得一女条件教可以,会说话但神智不太清楚,话会乱说,两方家长商定于大年初六完婚,前期已给女方下礼金将近四万,买金器及新装将近两万,由于两人是特殊人群,遂未领结婚证。婚后妈妈才发现女生早晚会各打一次针,到医院检查才知是糖尿病,且不能生育,这是女方家前期未告知我方的,我妈综合考虑将女生送回,一分钱未追究,心想就当给女生看病用了,女方狗屁来我家闹事,事情闹到大队里,要求我方把金器及给她买的衣物全部给他家,我妈给了。我请问我家有有力条件从法律途径追究责任吗?我身上有部分购置物品的发票及买东西过程的图片!请专家律师帮个忙!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樱花女孩(江苏-常州)
提问时间:2014-03-04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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