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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离婚诉讼当庭调解签字后,是否就属于婚姻关系解除了?

离婚诉讼当庭调解签字后,是否就属于婚姻关系解除了? 离婚诉讼的时候,当庭调解成功,我和男方都签字了,孩子他不要,就判给了我,调解要求他预付2年的抚养费,当庭他也答应了并签了字的,并承诺说一个月之后交钱和孩子。现在都快2个月了,对方却一直没有说要交钱,孩子也没有给。我们也没有去法院领最终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只是在回执上都签了字的。
请问,这样算是解除婚姻关系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lice2……(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3-10-24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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