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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认购书后开发商不按时签约,还恐吓消费者后果自负。
购房认购书后开发商不按时签约,还恐吓消费者后果自负。 律师您好,本人与开发商2月23日签订房屋认购书,缴纳2万定金。约定3月2日签购房合同。(销售代表一再强调签订认购书三天内交首期签约,后来说一周内。)其中合同约定金额比销售所说金额大约2万,约定乙方不按时签合同的话,取消减免2万优惠。逾期作挞定处理。另一条则说明,若乙方带齐资料按时签约,甲方拒签,则甲方45天内双倍赔偿乙方定金。
现在甲方3月2日晚才通知3月3日可去签约,这样算是甲方延时违约吗?乙方可以退订和追讨违约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ena(广东)
提问时间:2014-03-04 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