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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费
供暖费 由于离婚,2009年冬季取暖费没有交,供热公司起诉了我们夫妻二人,法院判决应由我们二被告共同承担,我接到判决后及时向法院交清了我应付的部分,并有审判员给我打的收条,可是在今年8月份时,法院来我单位又执行了一次,把女方应负责的部分在我这执行了,请问我应怎么办?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ZJHC(黑龙江-佳木斯)
提问时间:2010-10-12 10:58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110网律师
2010-10-12 16:22
你可以与你的前妻协商处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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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网律师
2010-10-12 21:00
你可以起诉你的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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