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我有一个关于供暖费的问题。
我有一个关于供暖费的问题。 尊敬的律师,我有一个关于供暖费的问题。
我有一套过去单位分的的福利房。房子的产权单位是国家机关A,但是使用权属于我单位。96年单位分给我去住的。1999年房改时我按成本价买下,之后产权人是我。我进住该房屋之后,A和我单位签了供暖协议,据此协议,A单位每年来我单位供暖费,或者委托我代为传递供暖费单据、支票等。但是2003年后,A单位老职工退休,新职工接替,由于我的情况只是个别的,新人不知道,A单位再没有人到我单位收取供暖费。但这些情况我不知道,也没有人向我提出过供暖费的事,我以为A单位一直按照先前的供暖协议在按时收取供暖费。直到最近卖房,需要A单位出具供暖费结清证明我才知道:A单位早从2003年以后就无人再去我单位收取供暖费了。他们说,要想得到供暖结清证明,我必须交齐所欠7年全部供暖费。可是我认为,供暖费不是我主观上要欠的。A单位是和我单位签的供暖协议,不是和我签的协议.A单位如果去收了,我单位也不会不给。但事实是,A单位多年无人去收供暖费。是他们对工作不负责任。
现在的情况是:为了开出供暖结清证明,我垫付了全部所欠供暖费共计8110元。但是我单位说,只能报销近三年的供暖费,大约3600元,其余的不能报销,因为早就结账了。我要自负4500元。我认为不合理。
我认为,我的供暖费是公对公的官司,不应该由我个人和公家打官司。我也打不起。是A单位对工作不负责,常年不收供暖费,造成我单位现在不出供暖费。
由于众所周知的理由,我不愿意和为单位打官司。
请问律师:我该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的利益?
我想起诉A单位,归还我垫付的供暖费。A单位应该自己去和我单位打官司,追讨自己应收的供暖费。这是A单位自己的工作,是他们的义务。不应该让我和为单位打官司.
请问律师:我的想法对吗?
盼望您对帮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uyuq……(北京)
提问时间:2010-05-18 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