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在广州番禺,我想咨询: 我是2005年入职现在这家公司,一直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我在广州番禺,我想咨询: 我是2005年入职现在这家公司,一直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我在广州番禺,我想咨询:
我是2005年入职现在这家公司,一直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最近一次是2011年1月份签的,但我们几次申请,公司人事都不给属于我们自己的那份劳动合同。
现在公司即将在2014年3月份注销,公司要将我们转职到另一家不同法人的公司做同样的工作,如果我们不同意过去,想随公司注销获得补偿。
我们该怎么办?
如果公司不给我们未过期的合同,是否视为我们未签劳动合同获得这个合同期限内两倍工资?还有公司注销我们是否可以获得一年一个月工资补偿?
麻烦,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信用户(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4-02-27 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