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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故意傷害?尋求幫助

非法拘禁?故意傷害?尋求幫助 我与女朋友发生争执分歧,就此向要分開。她回家告诉家人之后,他弟弟和四个应该是亲戚朋友的青年,在我再次去她自己家时,对我进行殴打,并勒令脱掉我的外裤和鞋,在家人打电话询问我在哪时,威胁我不准说出当时在那,只说和朋友在外吃饭,从晚上八时一直到当晚十一时三十分左右,在我和家人最后一个电话中我说来接我电话不通便报警之后,抢过我的电话摔在地上,並再次對我進行毆打。估计应该是他们见我让家人报警,他们也就报警。110到现场之前走掉了三个留下兩人,110到了之后出现场的警察才让我穿上裤子,同时我向警察说明现场原本有5人。他弟弟和其中留下的这人,和我一起被带回派出所,后经法医鉴定我为轻伤。可是现在派出所就是想让他弟弟和最后留下这人顶罪,对另外三人就是不抓,称他们证据说明当时是两人。因为另外三人中当时有人自称是警察,并且曾经用电筒式电棍电击过我,我还试图和对方抢夺电警棍。 我想知道的问题是:一。虽然非法拘禁的时间上可能不够,但是其中对我进行殴打并勒令我推脱外裤只穿内裤跪在地上,这算不是符合刑法关於非法拘谨罪规定,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的规定。限制我的自由,並且不讓我想家人說明我所處的位置和環境,是不是應該構成非法拘禁?二。派出所对于对方提出的关於我的问题调查的那麼积极,却对於我一直指认对方的犯罪嫌疑人是五个人。包括我要求一定要找到当时电击我的电警棍一直不予理睬,一味推说他们侦查说明只是两个人,以這個理由來推搪我的做法对不对?三。派出所要来调节,可是对於发罪嫌疑人都没有抓到,我们双方坚持不下,我现在应该怎麼办?四。至於赔偿,两个人和五个人肯定是赔偿额度上不一样了,我要求赔偿的话应该要求赔偿多少为适? 请精通者解疑或给予建议! 如有同城律師,希望得到更多幫助!在线焦急等待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落楓秋舞(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0-10-11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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