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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强拆之后不合理补偿

政府强拆之后不合理补偿 您好  我是辽宁锦州凌河区钢材市场业者  我们这个市场是自发形成的 已经有20多年了  房屋是96年业者自费8160元盖的  13年政府打着取缔的旗号整改市场  对货物补偿每吨150元  房子每平米800元  我们感觉不合理 要求政府拿出取缔市场的条款条例  政府不予理睬 13年9月29日对市场没有搬迁者进行强拆  既没有听证会  又没有法院判决书 只是城管执法局下达的强拆判决书  请问这是不是违法操作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abiha……(辽宁-阜新)
提问时间:2014-02-24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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