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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

政府带头违法强拆强占,不予任何补偿

政府带头违法强拆强占,不予任何补偿 2005年7月25,县政府在没有征地又不依法安置补偿的情况下,强占我处宅基地用于扩建公路,强拆我宅基地房屋。我们开始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及终审判决我们皆未胜诉,八年来经过多次申诉与省高院及来回二十多庭审,终于与2011年被省高院在万件冤案评查中被定为重大瑕疵案件,我们本以为政府给予我们安置补偿的时候终于要来了,没料到案件仍在安阳市中级法院停滞不前,至今仍不见任何希望还我们合法权益。希望律师给指条明路,如何还我合法权益?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ban16……(河南-安阳)
提问时间:2013-08-20 22:4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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