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铺位买卖
铺位买卖 一、2010年9月29日,经房屋中介公司介绍买铺位。在中介公司人员的见证下,业主提供了房产证正本,我与业主签订了买卖合同,交了一万元定金。(合同上中介公司盖上公章,业主与我签了名并打了手指印)二、2010年10月8日,中介公司人员、我及业主三方一起到房屋交易所办过户手续,才知此铺的用途是住宅,并非商住。(其实房产证上有写,但业主与中介没告诉我)但定金单上写明:是购买商铺定金。三、业主告知我,只退一半定金。我想问,我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取回一万元定金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lM4284(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0-10-11 0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