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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公交上吵架事件

公交上吵架事件 两女人在下公交车时。 发现碰撞

因甲方下车时用胳膊肘向下有意撞了后面的已方胸,已很生气。用脚踢了甲腿和脚两下。(运动鞋)。

甲声称已情孕(未有情孕状态,看不出来)。  经110调节后。合解。

因甲方说怀孕,所以已方给了甲方50元买水果。 事完。

我想问。 甲方能不能过后。在找事。 或甲方如真怀孕的话,要是几天后假如有问题的话。 能不能在找已赔偿。(如甲方流产也是生气所致,已方未碰甲方肚子或另甲方摔倒。)。。

谢谢张律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uangx……(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0-10-10 22:2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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