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公交上吵架事件
公交上吵架事件 两女人在下公交车时。 发现碰撞
因甲方下车时用胳膊肘向下有意撞了后面的已方胸,已很生气。用脚踢了甲腿和脚两下。(运动鞋)。
甲声称已情孕(未有情孕状态,看不出来)。 经110调节后。合解。
因甲方说怀孕,所以已方给了甲方50元买水果。 事完。
我想问。 甲方能不能过后。在找事。 或甲方如真怀孕的话,要是几天后假如有问题的话。 能不能在找已赔偿。(如甲方流产也是生气所致,已方未碰甲方肚子或另甲方摔倒。)。。
谢谢张律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uangx……(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0-10-10 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