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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事件

民事事件 甲方36,乙方60岁。甲乙方因为琐事争吵,甲方因为年轻对乙方辱骂,并且动手打了乙方,乙方经过鉴定为轻微伤害。结果公安局对甲方罚款500,乙方300.这个结果公平吗?乙方医药费甲方拒绝支付。乙方是否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对甲方拘留并且罚款,赔偿医药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iY4281(北京)
提问时间:2010-10-09 19:58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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