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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核算期内员工有病假,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核算期内员工有病假,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因政策原因,企业解除部分员工,在核算员工经济补偿金期间,有2个员工情况比较特殊:
1)一名女员工在核算经济补偿金的周期内有病假,所以核算的月均工资低于徐州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那么是否要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或病假期间工资按正常工资核算,不按照这样核算是否违法?
2)因为公司是国有企业改为民营企业,一名员工在国有企业改制的时候已经领取过经济补偿金了,但是重新入职以后现在被解聘,当核算年假的时候,国有企业的工龄是否可以被合并在内。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pig879……(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14-02-22 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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