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谈判
底商门面租赁纠纷
底商门面租赁纠纷 我们有十家左右租了消防队的门面,长的已经营了十多年,短的也有几年,合同都是每年一签,但到了去年8月合同到期消防队不续签合同,最先以部队清理固定资产为由,后又以清理转让的门面为由,最后以政府纳入要整治范畴,需进行片区改造,要求搬离。以前的这个地方是人都没有几个,现在该地段已成中心闹市区,就连位置不及我们这十多个门面的,转让费都已达到30万元/个。
我们认为这是消防队在假借政府整治,变向收回门面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政府整治与收回门面没有必然的联系,更何况去年底政府已将我们的门头和柱头全部装修一新,还为大家重新做了店招。
请问律师朋友,消防队这样的做法是否违法,作为劣势群体的我们该怎样来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707248……(重庆-涪陵)
提问时间:2014-02-21 1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