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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出租的商铺未到年限提前收回,合同中只写提前三个月告诉,这样可以了吗?

出租的商铺未到年限提前收回,合同中只写提前三个月告诉,这样可以了吗? 我有一商铺正在出租中,签定合同为2年,13年5月-15年5月。合同很简单什么都没写,只写如提前解除合同须提前三个月告之。也没写赔偿什么的。是不是我只要提前三个月告诉租户,就可以解除合同了?并且不承担任何赔偿?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qian_a……(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4-02-20 12:2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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