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协议离婚后的房屋分割诉讼

协议离婚后的房屋分割诉讼 我和前妻拥有2套住房,协议离婚时把我们和孩子居住的房产分割给女方,另一套由我父母居住的房产归我和孩子。离婚协议书上明确了分割给女方的房产,归属于我的房产没有在离婚协议上明确表述。
  离婚是女方提出的,协议书上表述的是划归给女方的部分,现在女方向法院提出要分割归属于我的一套房子,以在协议书上没有明确分割为理由。
   我的答辩如下:1.离婚时点,我父母居住在诉讼对象的房产中,另外我和孩子在离婚后必须要从分割给女方的房产中搬出,诉讼中的房产在离婚前中没有协议完毕归属的话,离婚后没有居住的房屋,是不可能协议离婚的,双方当时是同意房产划归给我的,协议书上虽然没有明确表述,夫妻双方的财产是明确的,明确了分割给女方的房产,剩下的另一套就是男方的。

 以上的答辩理由能否让法官明确了解协议的真实事实,法官能判断出房屋已经分割完毕吗?如果不能的话,理由是什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xs10(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4-02-19 10:19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