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朋友以我名义建立公司
你承担一切由公司发生的责任。
你是要承担责任的
你需要承担责任。
你好,如果你是公司的法人,那么建议谨慎,请及时变更法人,否则以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我的补充: 2014-02-11 13:49
《民法通则》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六种情况: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早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这些非法行为仍然由法人来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责任,法律并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议谨慎,具体责任,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但是不管什么样的形式,都是具有法律风险的。
要承担责任
如果您不参与公司的经营,建议不要这样做,公司一旦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您难咎其责。
需承担责任
你好,如果以你的名义注册公司,那么你需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