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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高中生课余学校踢足球 责任划分

高中生课余学校踢足球 责任划分 老师:您好!我儿16岁,为高中二年级学生。2014年1月,在所在高中操场、与同学自发踢球,我儿带球向前,被一名同学拦截踢了左腿,至左膝韧带断裂、关节腔积液、半月板损伤,住院做了韧带重建手术,半月板修复缝合。医疗费用8余万元。多次找原高中校方、责任学生及家长要求赔偿未果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_082……(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4-02-07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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