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该如何根据这项合同约定为乙方争取合法利益?
该如何根据这项合同约定为乙方争取合法利益? 我和房东签定租房协议,租下一套房子.合同中有一条写明: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但应提前一个月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也应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正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乙方如要求合同期满自动终止本合同,也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正式通知甲方。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我询问房东,房东要求续租的话,每月房租增加600,我不同意,于是约定不再续租。合同到期前半个月,房东问我如果每月只加300,是否愿意续租,我提出要求增加房屋设施,房东不同意,于是我继续声明不再续租。其后房东还两次带人来看房。
合同到期我搬走后,房东留下我的卡号,答应随后将押金打给我,并收回钥匙。现在三个月过去了,房东改口,说我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前一个月通知,所以扣留我的押金。
下星期即将开庭,请大家支招,我该如何举证和辩论,以争取我的利益?
上面所列的合同条款是否能找出有利于我的解释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est(北京)
提问时间:2008-09-08 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