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法律
网上认识一女孩,以结婚为诱饵一年间她以各种理由获得3万余元
网上认识一女孩,以结婚为诱饵一年间她以各种理由获得3万余元 2013年在网上认识一广西女孩,感觉很真实,她说要过四川,她家里却不同意说她吃不了苦,就让她独自一个人工作半年,这半年期间以生病、家人事情等等获得我3万余元。说好2014元旦过四川的,可她说自己又病了,家里她弟弟不回家过年让她必须回去,出于心软我同意了,说好4月过四川,这是她第三次承诺来四川了,还说不来就把之前花我的钱还我,虽说只有3万,但是我2年的积蓄。我想知道到时她若不来,我可以到当地派出所立案?
我只知道她 老家县城地址、银行卡号、及QQ号、手机号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78879……(四川-凉山)
提问时间:2014-01-25 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