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解除劳动合同程序相关问题?
解除劳动合同程序相关问题? 首先,说明下我的情况,我是大学本科毕业生,现在在一家合资企业工作,目前感觉公司工作不适合我,想解除劳动合同,我的情况如下:
1. 07年12月与企业签订三方协议,协议中规定违约方支付对方2000元,实习期6个月,五险一金,承诺落户珠海户口,签订合同最少3年;
2. 08年7月我到公司报到,同时将户口迁入珠海,然而公司给我们落户地址却是珠海市人才交流中心;
3. 公司每月15号发上个月的工资
问题如下:
1.) 我现在已经过了实习期,但我想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我提前30天向公司递交辞职申请,30天后正式辞职,要不要承担那2000元的违约金?
2.)辞职后,我的档案、户口该如何处理?档案的转送如果公司不放怎么办?还有能不能将户口继续保持不动或者转到老家?
3.)公司承诺落户珠海,然而现在户口却挂靠珠海市人才交流中心,公司算不算违约?
4.)公司当初在三方协议上说明是最少签订3年劳动合同,然而我们过来签订合同时却被告知必须至少签订5年,签完后公司将合同全部收回,没有再发放给我们,公司的这种行为算不算构成违约?
5.)公司每月给我缴纳了社保,社保能不能退还?公司没有把社保卡交给我们!
6.)公司由于迟发15天的工资,我辞职时是不是可以索回?
7.)过年公休假期间,我加班的加班费,公司并未给我,公司的做法对吗?如果不对,我改如何讨回?(注:我08年7月21入职)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vhyaci……(广东-珠海)
提问时间:2009-02-17 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