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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这种事情能否称得上是防卫过当,并能受什么处罚。

这种事情能否称得上是防卫过当,并能受什么处罚。 我弟弟是路政上的一名工作人员,有一名人员在收费站不交费就要过去,我弟弟不让其过去,随后那个二话不说,进了收费室将我弟弟打倒在地,我弟弟起来后跟他讲道理,结果那人再一次把我弟弟打倒在地并且拿脚踩我弟弟,我弟弟气不过,直接上去一拳,打到那人眼睛上,据说那人眼睛瞎了,目前我弟弟已被拘留了四个多月了,案件还在检察院,请问这种案件能否算做防卫过当?最重的判刑是什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an_12……(北京-房山区)
提问时间:2014-01-15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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