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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名叫张勉,家住陕西汉中,于2014年1月3日晚被邻居在家用利器置其身体3处重伤

本人名叫张勉,家住陕西汉中,于2014年1月3日晚被邻居在家用利器置其身体3处重伤 本人名叫张勉,家住陕西汉中,于2014年1月3日晚被邻居在家用利器置其身体3处重伤。原因是这样的,家有1岁7个月大的小孩因晚上往地下扔东西吵到人家的休息,都是楼上楼下的,言语之间发生言语争执,在我不备时用利器将我刺到在地,随后报案我被送往医院,在这期间就是当地民警于当晚取证时来医院拍照后走人再没有调查过次事,凶手没有得到拘留,我想请教1下律师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次案有没有构成故意伤害罪?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陕西-汉中)
提问时间:2014-01-07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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