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仁品耳鼻喉医院做了鼻窦炎手术~但是保险在南充南部~是
你好,可以直接咨询社保部门。
可以进行具体申请
您好,建议你直接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你好,南部县县卫生局、财政局联合发文2012年的补偿方案如下。起付标准:乡镇卫生院50元,中心卫生院100元,县内县级医疗机构(含嘉伦医院、明珠医院、中仁医院、计划生育指导站、民健医院)240元,县外市内(非营利性)定点医疗机构600元,市级以上(含省外非营利性)定点医疗机构700元,县外(县级以上)非定点(营利性)医疗机构800元。补偿率(按可补偿总费用计算):乡镇卫生院90%,中心卫生院、县中医院85%,县内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含嘉伦医院、中仁医院、明珠医院、计划生育指导站、民健医院)80%,县外市内定点医疗机构70%,市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含省外)65%,县外(县级以上)非定点医疗机构45%。(营利性机构住院费用在10000元以上的,必需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当地新农合定点机构批文的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如果主要诊断的治疗方案与临床路径治疗方案严重不一致的资料不予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