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结束,公司要求休长假
深圳相关规定:非因员工本人过错,用人单位部分或者整体停产、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停工员工在停工期间的工资
(一)停工一个月以内的,按照员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
(二) 停工超过一个月的,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 我的补充: 2014-01-06 12:44
1 公司以此要求员工休休长假至哺乳期完成,发放最低工资标准的80%,是不合法的。2,员工可以拒绝,要求上班。
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