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共同买房,登记在女方名下,离婚时如何分割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归女方,女方支付男方钱
男方应证明其出资情况
如沒共同出资的证据,这是女方的婚前财产,归女方 。
男方如有出资凭证,按出资分陪;如不能证明出资,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
归女方,女方支付男方房屋分割款。
1、如果在同居期间购房,那法院基本会按共同生活期间、以结婚后共同使用为目的,作为共同共有处理,通常不作为按份共有处理;
2、如果不是同居期间购房,按共同财产处理还是按借款或赠与处理,不确定,法官会综合购房背景、出资数额,尤其是公平角度来判定,没有统一定论。 我的补充: 2014-01-04 15:08
详细可来电咨询。
你好,你的问题回复如下:
如果为了结婚,共同买房,此房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需要男方举证证明出资情况,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房子归女方,女方给男方补偿。
属于女方。
如男方能够出具其对房屋进行出资并与女方共同进行买房的依据,那么离婚时依法应当按照各自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如否,该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离婚时房屋所有权归女方所有,但女方应当对男方出资及婚后还贷等部分进行作价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