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社保问题:可否再投诉
社保问题:可否再投诉 在原单位工作7年,都不为我买社保,我从6年前开始自己买。去年1月劳动关系结束。后就社保补偿问题提出仲裁,但劳动部门有心拖延,到5月份才肯收我的申诉书。并以5月的时效已过为由驳回我的申诉。我因无证据证明曾到劳动部门投诉,诉讼也失败了。
听人说劳动关系结束不超过两年,可以找有关部门投诉要求补交。我想问一下,应该找什么部门投诉?如果当地的部门不处理的话,上一级的部门是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bdt01(广东-江门)
提问时间:2009-02-16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