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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办理车贷时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可以当作工资标准的证据吗?

办理车贷时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可以当作工资标准的证据吗? 现因劳动纠纷申请仲裁,单位不承认月薪4000元,仲裁说须原告出具证据证明月平均工资水平。
当时办理车贷时,单位给出具了一份加盖公章的收入证明。收入证明写的月薪是1万2(当然系夸大的),请问这个可以作为证据吗?
另:我申请书主张的月薪是4000,现拿出这个1万2的收入证明来,仲裁、法院能采纳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xiaoai……(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3-12-31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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