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东莞 我想咨询一下用人单位开除员工,而且工资以各种借口拖欠工资、而不写发票
可以得到赔偿的
您好,可以的
答: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开除员工时,员工可以主张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单位违法解雇你的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求可以获得工作满一年两个月的赔偿金。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你好,可以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并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话,你还有权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可以获得赔偿金,工资。
你好: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可以申请仲裁维权。
可以要求赔偿,可选择委托律师代为申请劳动仲裁,有需要可以和本律师联系,可风险代理成功后收取费用
东莞律师答复如下:直接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