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这样的法官能为民办事吗
这样的法官能为民办事吗 1983年村上承包给我的林地县林业局也给发了林权登记薄2009年林地勘界时也登记在册。经营期间没有和人发生过争议,2008年修乡村公路时从我没有干涉,因为修路是好事情。谁知好心没好报,2010年我村村民想在我的地方建房时却遭到刘湾村的阻拦,他们手里拿着一份在1988年两村签订的土地边界·协议。说这块地是他们村的,我去找我村上现任干部和1983年以来的村组干部问,他们都不知道此事。协议上的签字更是让人觉得荒唐之极,我村的法人签字不是法人本人所签,刘湾村根本没人签字,协议上也不知道是何人盖上了两个时差12年的公章。协议上也没有注明四至界畔,更重要的是我本人也不知道此事,也没有在协议书上签字。就是这样的协议却得了政府的认可,竟然发文划给了刘湾村。一,二审法院为了为护政府的尊严也维持了政府的裁决。请问政府我经营了快30年的林地凭啥划给了别人,再问两审的糊涂法官们,你们凭啥剥夺1983年林权三定时期给我30至70年合法经营权利,国家的法律在你们这些人手里是否是去了天平,你们真的辜负了党和人民对你们的期望,我都为你们感到脸红。请各位有正义的好心侓师帮帮我好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159911……(陕西-安康)
提问时间:2013-12-27 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