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厦门某公司上班,因病未能及时请假,第2天我携带病历证明去上班
这是不合理的
不服的话,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
公司不能擅自克扣工资。
行为违法,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