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买方付了购房定金,卖方却把定金用了导致没有足够的钱去银行解押,致使房屋交易无法进行,请求解答!!
买方付了购房定金,卖方却把定金用了导致没有足够的钱去银行解押,致使房屋交易无法进行,请求解答!! 我是买方,十天前通过中介公司与卖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当时,我还问了卖方银行还欠多少钱没还,但是卖方和中介都没有指出欠银行的钱由我买方垫支。三方签订了合同,合同中约定我买方先交2万定金,待卖方解押时候我再付11万首付款,合同中没有说明首付款用途,也没有说需要买方替卖方解押。几天后,中介通知我说卖方没有钱去银行解押,并且把我之前交的2万定金花掉了,需要我全款去银行办理解押。为了早点买到房子,我提出同意垫支三万凑够卖方欠银行的16万(2万定金,11万首付,垫支3万),但由于卖方把2万定金花掉了,说还差2万,就一直拖着不去办理解押。中介催了几次也无果,卖方把责任推给中介,说他去中介登记的时候是要求买方解押(前面已经说过,签订合同时候,卖方和中介都未告知我需要我去解押,合同中也没有写)。中介现在让我去办按揭手续,说到时候解押不出来就卖方的责任,但是我认为我现在和银行签了按揭协议的话(中介说可以用卖方的房产证复印件办理预留)到时候卖方不解押,银行会不会追求我的责任。另外,合同中只约定了30日内,买卖方和中介一起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对解押期限没有约定,我能保证我的合法权益吗?超过30日若没有成功办理过户,我可以追究卖方和中介的违约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engyi……(重庆-渝北)
提问时间:2013-12-19 1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