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公司人事部以未完成三方协议为由冻结员工工资
公司人事部以未完成三方协议为由冻结员工工资 我是今年应届毕业生,于今年11月19日按时按正常程序入职实习,我以身体不适应生产作业为由于今年11月29日按正常程序离职,当时三方协议有写违约金3000,但协议上并未明确规定工作时间,该公司人事部就以我未完成协议内容冻结我几天的工资,还说公司没追究我的违约金,冻结了自己为该公司工作几天的报酬,请问,我有权利要回我应该有的报酬吗?违约金是否成立呢?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47463……(重庆)
提问时间:2013-12-18 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