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请问一下我一个朋友是监狱单位的工作人员,他们内部订了一套房子,合同已签,现在他想转让,我也
可以更名过户的
您好,要小心看其单位内部是否有限定,免得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生活中这种购买名额的事实很多,有顺利成交的,也有产生纠纷诉诸法庭解决的。一般而言,如果这房子属于政策性集资房、经济适用房的话,国家一般是不允许转让的。但是,双方签订合同与房屋所有权的转让是两个概念。国家不允许转让的房屋只是目前暂时不能办理房屋产权到你的名下,经过一定的期限(一般为5年)后就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只不过属于二手房交易。如果你们交易,法律并不绝对禁止,只是风险较大。比如说,如果不能更名,房屋产权先办到他的名下,五年后再过户给你,必然产生两道税费,如何承担?如果你朋友中途毁约,不愿意把房屋卖给你,怎么办?违约责任如何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