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谈判
在编女职工被漏聘被晚退休6年
在编女职工被漏聘被晚退休6年 本人在国家事业单位工作,79年3月参加工作,90年10月进的助级管理师职称,2003年46岁时单位以年龄大为由多次劝其办理内退,但是当时没有给予办理任何内退手续,只是会议上公布光荣内退,内退期间续聘时单位没有给予通知,职称在2006年被终止,本人不愿意,曾多次申请,在2009年又从新被给予补聘,但是没有给2006年的职称挂钩,不愿意,又无数次找单位领导,领导们以种种理由相互推卸责任,这中间退休年龄又一过,2007年8月就该退休,单位当时没有给本人办理退休手续,直到2013年4月才给予办理,但是退休手续又被办理到2007年8月,当地人事局否认2006年以前的聘用,说只能按照2009年的新聘发放退休工资,可以新聘又在退休年龄后,本人对退休后的工资发放及被否认2006年的聘用很有疑问?自身应有的利益得不到保障,请问应如何捍卫自己的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合家欢乐66……(山东-菏泽)
提问时间:2013-12-14 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