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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关于公司不认可医院证明,不考虑人权

关于公司不认可医院证明,不考虑人权 请问,本人已提供相关医院证明身体不适,不适合这段时间上班,向公司请假,公司不认可病例证明,要求去相关指定医院检查,如路上或医院或者后期由于来回奔波产生其他危害,公司表示没有任何危害,不能给出相关保证。难道连最起码的人权都没有了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帆浅浅(江西-九江)
提问时间:2013-12-12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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